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元:
现将《郴州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治理法子》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现实当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4日
郴州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治理法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强化高水平科技服务,提升孵化服务效力,助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造就,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出产力发展,凭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治理法子》(工信部科〔2025〕131号)蹬仔关划定,结合我市现实,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推进科技成就转化和产业化、孵化科技型企业、弘扬企业家心灵为宗旨,为科技型草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领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治理征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 孵化器的重要职能是,萦绕科技型草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成长需要,集聚各类身分资源,提供全周期、专业化孵化服务,营造创新创业生态,引发创新创业活力,降低创业风险,推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头就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第四条? 孵化器发展指标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术,健全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能力,构建孵化生态,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硕、优质高效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造就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发展新质出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系统、推动新型工业化提供支持。
第五条? 市科技局掌管认定市级孵化器、组织绩效评价等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掌管辖区内孵化器的审核推荐、归口治理等工作。
第二章认定前提
第六条? 市级孵化器尝试达标认定,分为综合型孵化器和专业型孵化器,其中,综合型孵化器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美满的运营治理系统和较强的孵化服务能力。遵守国度司法律规,3年内未产生沉大环保、质量和安全变乱,未被列为严沉失信主体。依照国度统计局核准的创新创衣粪服务机构统计调查造度,至少报送1年统计数据。
(二)拥有不变清澈的孵化场地,可自主摆布(自佑注租赁或和谈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
(三)具备职业化运营团队,团队掌管人拥有有关产业布景、创业投资、技术洞察、企业治理等方面丰硕经验;建设较强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专职孵化服务人怨丶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建设1名创业导师。
(四)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上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占比不低于15%或不少于3家,科技型中幼企业、创新型中幼企业占比不低于15%或不少于3家。
(五)上年度不少于20%的在孵企业交易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15%。
(六)上年度通过单独或出资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实现股权投资且确权实缴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或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
(七)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上年度除房租及物业之表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
(八)上年度至少有5%的在孵企业成为毕业企业。
第七条? 专业级孵化器是为产业领域切合我市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孵化器。专业型孵化器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在统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出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50%以上。
(二)占有可自主摆布的公共服务平台,可能为在孵企业提供钻研开发、检验检测、幼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三)其他前提与第六条综合型孵化器前提维持一致。
第八条? 本法子所称的在孵企业是指注册且现实运营在孵化器内,从事《国度沉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划定领域内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出产和服务的被孵化企业,且切合《中幼企业划型尺度划定》中的幼型、微型企业尺度。
第九条? 本法子所称的毕业企业是指应至少切合以下前提之一的在孵企业,由孵化器自主确定:
1.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幼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2.获得单笔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200万元;
3.陆续两年交易收入累计超过600万元;
4.被归并、收购或在国内表本钱市场挂牌、上市。
第三章认定法式
第十条? 孵化器运营主体依属地准则向地点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并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齐全性掌管。
第十一条? 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对孵化器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实地核查和公示,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名单报送至市科技局。
第十二条?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的孵化器进行评审,视情进行实地抽查,经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孵化器。
第四章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孵化器主体提供年度绩效自评汇报,市科技局凭据自评汇报组织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汇报萦绕孵化器的服务能力、孵化器绩效、可持续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反映孵化器建设、运营和发展情况。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了局分为优良、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用于领导孵化器提升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政策造订和动态治理。
第十五条? 陆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孵化器,将撤销市级资格。
第五章调换和撤销
第十六条? 孵化器运营主体产生调换、沉组、依法终止等情况,以及运营前提产生沉大变动的,应在3个月内向地点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汇报,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核实后,切合本法子认定要求的,向市科技局报备;不切合本法子要求的,向市科技局提出取缔资格建议。
第十七条? 对于陆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孵化器,以及孵化器自行要求撤销的,予以撤销。此类被撤销的孵化器运营主体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八条? 对孵化器运营主体在申请认定和接受治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严沉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产生沉大环保、质量和安全变乱的,核实后予以撤销。此类被撤销的孵化器运营主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六章推进与发展
第十九条? 孵化器应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创新资源配置,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使用智能化、数字化伎俩提高孵化效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优化配置创业导师,设立技术经理人岗位。索求超前孵化、深度孵化等新模式,打造创新创业服务生态,提升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支持科技型企业造就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十条? 激励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转型升级,积极申报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激励省级科技型孵化器对标尺度/卓越级孵化器评估尺度系统,实现孵化能级的阶梯式进阶,助力构建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硕的新兴产业系统。
第二十一条? 孵化器应深入加快服务职能,通过多样化大局集当选优质项目并提供早期投资、产品打磨、产业对接、融资支持、创业领导等服务,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第二十二条? 凭据国度统计局核准的创新创衣粪服务机构统计调查造度,对孵化器运营情况发展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孵化器应按要求实时提供真实齐全的统计数据。
第二十三条? 经认定的孵化器,按划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激励各县区、开发园区成立孵化器嘉奖机造,对经认定的或绩效评价优良的赐与资金嘉奖。激励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治理机构及其有关部门在孵化器发展规划、用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第二十四条? 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应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创新发展需要,疏导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有前提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建设专业领域孵化器,疏导孵化器吸纳退役武士、大学生创新创业,阐扬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动创新创业资源的盛开共享,推进大中幼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就转化赋权鼎新企业入驻孵化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法子由市科技局掌管诠释,自2026年3月6日起执行。《郴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快器登记治理法子(暂行)》(马科〔2019〕16号)同时废止。本法子执行前已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自本法子执行之日起2年内(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依照本法子划定的前提进行沉新评估认定,逾期未通过认定的,其原有资格自动终止。
附件
郴州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表
| 评价指标 | 最高分值 | 评价尺度 | 得分 | |||
| 孵?化?绩?效 | 专职孵化服务人怨丶机构总人数比例 |
10 |
≥60% | ≥70% | ≥80% | |
| 6?分 | 8?分 | 10?分 | ||||
|
在孵企业情况 |
10 |
≥20?家 | ≥30?家 | ≥40?家 | ||
| 6?分 | 8?分 | 10?分 | ||||
| 科技型中幼企业、创新型中幼企业占比 |
10 |
≥3?家或不少于
15%3 |
≥4?家或不少于20% | ≥5?家或不少于25% | ||
| 6?分 | 8?分 | 10?分 | ||||
| 昔时新增孵化企业情况 |
15 |
≥3?家或不少于15% | ≥4?家或不少于20% | ≥5?家或不少于25% | ||
| 9?分 | 12?分 | 15?分 | ||||
| 在孵企业交易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 |
15 |
≥20%的企业同比增长≥15% | ≥25%的企业同比增长≥15% | ≥30%的企业同比增长≥15% | ||
| 9?分 | 12?分 | 15?分 | ||||
|
孵化服务收入 |
15 |
≥10% | ≥12% | ≥15% | ||
| 9?分 | 12?分 | 15?分 | ||||
| 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 |
10 |
≥10% | ≥12% | ≥15% | ||
| 6?分 | 8?分 | 10?分 | ||||
|
昔时毕业企业情况 |
15 |
≥5% | ≥10% | ≥15% | ||
| 9?分 | 12?分 | 15?分 | ||||
| 加?分?项 |
招引人才团队、在孵企业专利占有情况 |
10 |
汲辗暑高不超过?10?分。1、获省级及以上人才团队加?10?分,市级人才团队加?5?分;2?、80%以上在孵企业占有专利的,加?10?分,50%以上在孵企业占有专利的,加?5?分。 | |||
| 一票否决指标 | 3 年内产生沉大环保、质量和安全变乱,被列为严沉失信主体 | |||||
| 总分 | ||||||
注:所有评价指标分类项目均需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