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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贸易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

各市商务、财政、村落振兴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我省县域贸易系统建设,凭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度村落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执行县域贸易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村落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执行县域贸易建设行动有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以下简称“《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领域内择优确定一批国度级、省级试点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指标

通过发展县域贸易建设行动,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沉点、村为基础的村落贸易系统,根基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 中心、县域内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

二、申报对象和前提

(一)试点县申报对象

下辖1个及以上乡镇的县(视注区,以下简称“县”)可申报2023年度县域贸易建设行动试点县(2022年度试点县之表)。优先支持村落振兴沉点助扶县申报。

(二)试点县申报前提

1.凭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贸易建设类型划分尺度的通知》(以下简称“《划分尺度的通知》”)要求,试点县通过建设,整县贸易建设类型达到加强型或以上;

2.凭据县域贸易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附件11),通过评估,得分在70分(含)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前提

凭据《县域贸易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以下简称“《指南》”)“7个约束性指标”要求,加强项目遴选。

1.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和资料

(一)申报流程

1.县级申请。2023年4月底前,申请参与县域贸易建设行动的试点县编写“试点县申请报备表”(附件1)和“县域贸易系统建设工作规划”(附件2),向市级商务、财政、村落振兴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级主管部门”)报备。2023年7月底前,具备申 报前提,实现项目初验、指标系统自评,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评估。

2.市级推荐。2023年8月初,市级主管部门实现向省商务厅、 财政厅、村落振兴局(以下称“省级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县的报备。2023年8月底前,实现试点报备县指标系统评估和项目验收,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3.省级确定。2023年10月底前,省级主管部门实现复核,择优确定试点县,实时拨付资金。

(二)申报资料

1.执行主体。(1)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2)县域贸易系统建设申请验收(复核)项目清单(附件4);(3)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财政信息表(附件5);(4)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投资对照表(附件6);(5)承诺书(附件7);(6)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预算审计(评估)汇报,蕴含项目投资清单及现实产生用度的合法凭证(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7)其他所需资料。

2.县级部门。县级商务会财政、村落振兴主管部门发展项目初验,重要是:执行主体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实现、项目投资是否真实、项目是否合格。将初验有关资料(验收申请、执行主体申请资料等一式6份)、指标自评了局别离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评估。(1)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申请(附件8);(2)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初验汇报(附件9);(3)县域贸易 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附件12);(4)执行主体有关资料。

3.市级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成立验收专班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切合国度部委和《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项目复核申请、指标评估了局等有关资料(一式3份)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1)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复 核申请(附件8);(2)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验收汇报(附件9);(3)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件10);(4)安徽省县域贸易建设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附件12);(5)县级初验有关资料。

4.省级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级推荐的试点报备县进行复核,对验收申报资料全面复核,项目实地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30%(拟奖补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查)。

四、 支持内容和尺度

(一)支持内容

请参阅《通知》5个支持方向。沉点支持补齐县域贸易基础设施短板、美满县村落三级物流配送系统、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路等3个方向。

(二)建设尺度

凭据《通知》《指南》和《安徽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县域贸易系统建设推进村落消费执行规划》(皖商办建函〔2022〕336号)、《配套政策的通知》和《划分尺度的通知》等文件。

五、 了局使用

(一)纳入村落振兴查核。被确定的国度级、省级试点县及各申请试点的县,凭据建设水平和村落振兴战术实绩查核评分要求确定相应得分。

(二)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择优拔取为国度级试点县且切合支持方向的项目,铺排财政资金支持。

(三)成立约谈机造。 对同类别“县域贸易建设行动”查核排名末位的县,或在建设中弄虚作假的视注县,省县域贸易系统建设协调机造办公室约谈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六、 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遴选。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贸易设施,聚焦“7个约束性指标”要求,补短板、通堵点。沉点支持县(乡镇)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统仓共配服务等项目。阐扬邮政、供销以及商贸流通龙头企业作用,确保试点县项主张可持续,避 免分散投入。激励各地利用自有财力,两全推动县域贸易系统建设,加大对县域贸易建设行动有关项主张支持。

(二)加强项目核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阐扬承先启后作用,严格县级人民当局直接责任,中央财政资金不得沉复支持,项目建成未达到加强型的不得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特殊情况需注明)。不切合有关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得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的建设刷新升级不列入中央 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遴选、招标、验收等法式合律例范,形成工作关环治理。

(三)做好信息公开。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在当局门户网站设置公开专栏。通过多种渠路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典型经验做法,不休提升县域贸易系统建设社会驰名度和参加度,推进互换借鉴,加强示范带作为用。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建设处
省财政厅企业处
省村落振兴局产业处
徐顶峰,电话:0551-63540361? ?张? ?铭,电话:0551-68150183
杜? ?飞,电话:0551-62603655

附件:1.县域贸易建设行动试点县申请报备表
2.县域贸易系统建设工作规划编报指南
3.安徽省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申报表
4.县域贸易系统建设申请验收(复核)项目清单
5.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账务信息表
6.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投资对照表
7.承诺书
8.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复核)申请
9.县域贸易系统建设项目验收汇报(提纲)
10.县域贸易系统进行建设项目验收表
11.县域贸易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
12.县域贸易建设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

安徽省村落振兴局
2023年3月31日

有关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贸易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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