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打算单列视注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中幼企业主管部门:
凭据《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法子》(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法子》),现组织发展2026年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幼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有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用度。
(二)企业可通过我部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http://zjtx.miit.gov.cn)旁观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资料,即可实现申请。我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发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工作)”“盲审”等方式保险平正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伪信息,犯法牟利。
(三)申请企业需切合《法子》中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有关认定尺度。有关指标需按《法子》附件4钟装部门指标和要求注明”严格把握。
(四)为减轻企业申请职守,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注明、国内发现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资料。企业仅需如实注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现专利数量即可。我部将与国度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度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部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填报,功夫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中幼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维持一致。
(六)企业有关财政数据凭据管帐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汇报。务请将管帐师事务地点财政部注册管帐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实现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了局。请提醒管帐师事务所将主交易务收入、主交易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汇报。
(七)我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为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备数据造假。如发显祗业存在上述情况,我部将凭据《法子》,取缔企业创新型中幼企业、专精特新中幼企业、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等称号,并不容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端庄处置。涉及管帐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打算单列视注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中幼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幼企业主管部门)掌管组织新申请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和复核企业推荐工作。
(二)要择优组织切合前提的企业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现实提出佐证资料要求,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定见。
(三)要切实推广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资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征询领导服务。为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责任,对第八批“幼巨人”企业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省份,我部将在专精特新有关支持政策中进行减分或限额。
(四)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造作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对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统一集团内出产类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注明原因。
(五)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今年度申请复核的“幼巨人”企业,依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暂行法子》(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有关尺度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依照2026年印发的《法子》中有关尺度和要求把握。
(六)省级中幼企业主管部门于2026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集中发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凭据工作必要,联系已实现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资料。所推荐对象应在本省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不少于5天且公示结论为通过。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4)纸质版及可编纂电子版各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幼企业局创业创新处,邮编:100804。
三、当苦衷项
(一)凭据往年情况,部吩祗业健忘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企业申请书及佐证资料纸质件由省级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我部。省级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政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我部将依照《法子》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并印发第八批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四)依照《法子》明确的“企业只需依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与复核工作”,为减轻企业申请职守,对复核未通过的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省级中幼企业主管部门应依照企业本次提交的申请资料发展专精特新中幼企业复核工作,预防沉复组织企业参与复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3日

